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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请问下,我妈今年55岁了,还差三年没缴,想办理退休一次性补缴完,但是大竹县社保局说退休不了,说之前我妈享受了之前一次性买社保那个优惠,但是我大舅妈当时一起参加的这个,去年她就办到退休了,也是差几年一次性补的,为啥到了今年我妈这里都不行了,而且我看了下,这个问题不止一个两个,大竹县这边今年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人,工作人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,也没得个通知,社会保险法上不是满了50岁退休年龄,不足的又缴五年到55岁,还不满15年的都可以一次性补齐申请退休吗?为啥大竹县就不行了呢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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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群园先生:    您好!根据人社部第13令和省人社厅(川人社发〔2014〕28号)第规定,您母亲是2015年参加的新农保,没有在该地启动新农保时正常参保,不属于川人社发〔2014〕28号和人社部第13令规定实施前参保、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的范畴。因此,您母亲只能继续延长缴费至15年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。如您仍有疑问,请电话咨询。电话:0818-2107365。达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21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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